为了进一步搞好机关作风建设,按照省、市、县有关规定,我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,出台了干部作风建设“三不准” 规定:
一是不准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严格按照县委的“五条禁令”来规范管理,逐步建立健全“一月一督查一讲评一汇总”的工作机制,将督查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二是不准在上班期间无故脱岗。对于违反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制度,不按规定进行指纹打卡,有迟到、早退或不在岗的机关工作人员,对照《华容县统计局2013年机关规章制度》进行处罚,并进行大会通报批评、作出面检讨,严肃机关风气。
三是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串岗、大声喧哗、吵闹。对影响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、给其它干部职工正常上班造成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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